近日,教育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印發《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對適應兒童青少年生長發育需要,推動學校營養與健康工作,規范學校營養與健康相關管理行為作出要求。
《指南》明確了適用范圍,即適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營養與健康學校的建設,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建設營養與健康學校可參照執行。
《指南》規定了主要建設內容。
一是健康教育。包括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制度,拓展健康教育課程資源,明確健康教育課程課時安排,配備專(兼)職健康教育教師并定期接受相關培訓,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健康教育活動等內容。
二是食品安全。主要包括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食堂要實施“明廚亮灶”和分餐制度,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和家長陪餐制度等內容。
三是膳食營養保障。對學生餐的食物種類、烹調方法,專(兼)職營養指導人員的配備等方面作出要求。
四是營養健康狀況監測。包括建立健全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反饋體檢結果,提出有針對性、有效的綜合干預措施等內容。
五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主要包括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制定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規程,開展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防控知識及技能宣傳和培訓等內容。
六是運動保障。對學生運動理念和方法、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配備、體育課設置、體育教師健康教育培訓和考核等作出規定。
七是衛生環境建設。包括校園環境衛生,符合用眼衛生要求的學習環境,向學生提供免費、充足、符合衛生標準的白開水或直飲水,配備洗手、消毒設施或用品,建設無煙校園等內容。
《指南》明確規定中小學校內不得設置小賣部、超市
具體情況如下
國家衛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南》的制定是為了將促進營養與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實施的全過程,其目的和意義在于:
一、適應兒童青少年生長發育需要,關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從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學運動、口腔健康、視力保護和心理健康等多個維度提出規范化要求,以全面促進學生健康;
二、推動學校營養與健康工作,以中小學校為突破口,通過建設和推廣,營造校園健康氛圍,引導師生不斷增強營養與健康意識;
三是通過“營養與健康學校”這一窗口,搭建從學校到家庭再到社會的傳遞鏈,傳播正確的健康知識和行為,加快全社會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來源:教育部官網、微言教育、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