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和友最初的基因是餐飲,后來其為品牌嫁接了“市井文化”這個營銷噱頭,另外,它還扮演著“二房東”的角色,文和友模式的核心,究竟是餐飲還是文化,抑或文化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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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餐飲。文和友最初的成功,是因為抓住了長沙人的口味,它的“市井文化”,也是長沙的市井文化。廣州超級文和友,似乎就是一個教訓。除了開業初期瘋狂排隊的盛況,不久之后就歸于平淡,短短幾個月,已有不少商戶退出。那么,擺在文和友面前的路,只能是根據各個城市的特點進行本地化。但從資本角度,這樣的擴張效率并不高,相比于大食代這種能迅速復制的連鎖品牌,文和友每到一個城市,都等于重新打磨一套系統。
就文化地產而言,文和友只是二房東,向商場要地,再分租給其他商家。當年長沙的海信廣場因陷入經營困頓,在租金上給予文和友很高的優惠力度,文和友則以每天不少于1萬人的客流回報。但未來的“大房東”們是否還會有這樣的優惠?另一方面,文和友的“文化”屬性,對二房東這一身份提出了更多挑戰。商家不僅是租戶,也應該是文和友文化場景中的一員。文和友的愿景是“成為中國美食界的迪士尼”,但迪士尼樂園的各個景點與迪士尼品牌是有機統一的整合,反觀文和友下邊的商戶,更像是個租客,各自獨立營業,全當在文和友開了家分店。如果商鋪營收不如預期,便會提出分手。這樣的“貌合神離”,很難凝聚起一個真正的文化品牌。